孙逸仙纪念医院工程及服务招标代理招标公告(第二次发布)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 拟以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及其相关服务。
一、招标代理项目主要内容。
1、招标代理工作范围:
工程招标代理,包括:工程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及工程相关的服务和货物。
2、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包括: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方案、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答疑、会议纪要或补遗文件、接受投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答疑、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资料归档整理等有关工作。
3、招标代理时间要求
编制招标文件的工作应在甲方提交资料文件后七个日历天内完成。
工程地点:广州市。
二、 工程规模: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2010年8月~2011年12月31日进行招标的各项工程、设备采购及工程相关服务和货物。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原件备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最低标准: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原件备查);
3、 投标人没有受到广州市建委行政处罚及不良行为记录(以广州市建委http://www.gzcc.gov.cn/网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同时没有因腐败或欺诈等违反招投标行为而被中山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取消投标资格;(原件)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原件)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原件)
6、 2008年以来获得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原件备查);
7、
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 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五、中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施工监理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的时间:
2010年8月13日 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6:30时。
七、投标报名的地点: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基建科(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中山楼801室,510120)
本招标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81332803、81332029 传真:020-81332803
网址:http://www.syshospital.com
八、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如有),摇珠会在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监督部门的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13日下午16时30分,具体地点为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楼9楼会议室。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请于2010年8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至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中山楼9楼会议室。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8月20日上午9时00分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十二、 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