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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2026LY229-1一次性抽滤杯

发布日期:2026-10-15

设备名称:一次性抽滤杯

设备技术参数:

一、总体要求

1.抽滤杯结构含有上盖、空气过滤器、加料塞、无菌漏斗、底座、无菌滤膜、杯体;

2.杯体容量≥100mL;

3.滤膜孔径0.45um;

4.无菌防污染设计,需配套专用抽滤机一次性使用。

                                                 

二、总体要求

  1.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2. 投标人提供的物品应是全新的、包装完好、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供货能力,提供其产品制造商(或其代理商)的授权销售证明,以明确货源的合法性,同时保障供货稳定性。
  4. 所有货物必须运到指定的交货现场后才能拆封。

 

三、配送服务要求

1、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者累计结算数量达到2910个时止,以先到者为准。

2、配送时间:按照采购人下达的订货通知按时配送,必要时根据采购人需求不定时、不定量进行配送。一般情况下,中标人保证在收到采购人订货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采购人注明是加急配送的要求在6小时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且不得额外增加费用。加急配送需在订单确认时明确告知采购人预计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影响采购人医疗工作开展,中标人需额外赔偿实际损失。

3、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订单需求,不得随意更改增减品种、数量、品牌、型号、规格等,按时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验收资料。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不予签收。中标人供货时提供的货物与采购人下单不相符的,不予收货。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必要的数据统计供采购人结算。

4、货物经验收合格前以及货物因质量问题退换过程中,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质变等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的产权及风险的转移,不影响中标人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约定义务,采购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5、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或经采购人同意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且按违约条款处理。

6、中标人应做好项目负责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能及时完成采购人的送货、退换物品、安装维修等要求。

 

备注1:

1.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线上一体化平台(https://fp.choicelink.cn:7888/basic/login/)进行网上填报信息,经审核合规后,平台通知供应商提交与平台一致的纸质版盖章投标资料,并密封提交到医学装备部钟老师处(地址:越秀区长堤大马路171号 一方长堤健康产业中心9楼913医学装备部办公室),供应商需在封面上注明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注:资料请到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

2.附件为线上一体化平台操作指引,如有咨询请联系平台客服。

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2日